2020年5月1日,新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实施,立足解决物业管理多方面问题及行业发展要求和方向,作出了明确指向及规范。
一、明确了物业管理发展方向
第一章节《总则》对《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行业监督管理、经费流程和创新创造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概述,尤为突出的是《条例》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一方面强调了要在党建引领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党领导一切,《条例》中也旗帜鲜明的强调了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引领要贯穿物业管理活动的开展和议事决策程序的全过程,这极大程度上保障了物业活动的合法合规和小区决策的公平公正,这是推动物业行业提升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的核心。另一方面指明了要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共进。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介于社区和居民之间,物业管理企业与广大居民的生活有着更直接、更广泛和更密切的联系,物业企业的服务管理水平能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环境、关系居民的幸福指数。所以,社区治理离不开物业企业的支持和配合,物业企业的发展更离不开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不断提升,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与物业企业联动共建,将能凝聚提升服务、解决问题、建设文化、团结居民群众的最大合力,最有利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范了物业管理关键环节
第二章节《物业管理区域》是本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条例》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在先、自然分割、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物业建设项目确定的用地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者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物业类型、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原则,考虑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需要,确定相关指标,并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意见。一方面反映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的复杂性。《条例》中没有出现物业管理的原则,对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却明确了规划在先、自然分割、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原则条款,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项目类型繁多,规划不一,划分标准不明等原因,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复杂且困难。另一方面也规范和解决了行业的难点痛点。此次《条例》的修订特针对区域划分中存在的分期建设、多个建设单位共同开发、同一项目不同物业类型的分割问题和相对独立、相邻较小的物业区域合并问题”做出了明确指示要求,这对解决行业中物业区域划分的共性痛点、难点有着重要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无论是行业企业数量、从业人数、人员素质、覆盖范围,还是经营能力、服务水平、服务内涵都在不断提高和增强,而越来越多的问题也逐渐暴露,通过行业法规监督、规范行业活动是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条例》的修定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践经验,这将助力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作者系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监事会监事长、重庆市渝北区人大代表、渝北区妇联兼职副主席、重庆助友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