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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超载装修影响安全 法院判恢复原状
发布时间:2025-06-06 15:04  |  来源: 综合  |  次数:

装修新房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然而,如果在装修过程中不按规范操作,擅自超载装修,从而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则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基本案情 

业主装修致房屋开裂被诉

卢某和官某系重庆市两江新区某小区业主,两人为楼上楼下邻居。某日,官某发现房屋有开裂迹象,怀疑是因卢某超载装修露台所致。同时,经观察,官某认为卢某的装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遂投诉至重庆市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要求予以安全鉴定并上诉至法院。

 生效判决 

超载装修存在安全隐患,应予以恢复

针对官某投诉情况,2024年9月10日-2025年1月20日期间,重庆市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多次会同大竹林街道、区政法委、城市管理局、某地产公司、某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邀请3位专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查看,并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出具了书面的专家咨询意见。

经专家认定,装修层(含填筑、地砖和粘贴层)总厚在20cm左右,且露台装修时卢某加装了玻璃屋盖系统,明显超过结构设计阶段对普通装修荷载的取值,虽然现阶段未目测到结构显著变形或开裂,但该显著的超载装修侵占了茶室结构的设计安全冗余量,对结构安全影响较大,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屋面开裂问题,经专家初步判断,内墙开裂为装修期间新增角部实体非承载墙(柱)与结构梁间收缩裂缝,非承载力裂缝。对于官某反映的卢某拆除下层挑檐花池配重梁,导致挑檐花池倾斜的问题,经3位专家对现场情况进行查看得出结论:该构件为原设计承载花池种植土的悬挑结构构件,破损后,已无法承载填土,须按原设计恢复结构后方能恢复设计建筑功能。

一、二审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卢某对案涉露台的装修超载,对结构安全影响较大,确有安全隐患,影响了包括官某及其家人以及卢某及其家人在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判决卢某将露台地面的填筑、地砖和粘贴层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

卢某不服一、二审判决,认为其对露台是正常装修,测量垫层为10.05cm,完全在正常范围,不存在超过负荷的事实。且专家无鉴定资质,一、二审判决存在超重隐患的结论与事实不符。随后,卢某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请求。

经高院审理认为,卢某提交的2025年1月20日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的答复意见书,虽称专家无鉴定资质,但未否认作出咨询意见的专家系住建委专家库中具有资质的专家,也没有否认专家作出的咨询意见,该答复并不能否认重庆市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在先作出的答复或者回复的结论。

综上,一、二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驳回卢某的再审申请。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五)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将劝阻、制止情况存档保留;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通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因上述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观点】

业主在进行装修时,擅自超过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均可能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从而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遇到以上情况,业主可及时通知物业进行劝阻,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要求赔偿、恢复原状,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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