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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盗,物业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25-04-11 09:14  |  来源: 综合  |  次数:

日常生活中,安全是小区业主们最在乎的物业服务指标之一。为保障小区安全,物业根据要求会配置符合服务等级的安保人员。但稍有疏漏,依然避免不了发生业主遭受损失的情况。

 基本案情 

业主被盗起诉物业赔偿

某在某小区经营便利店,该小区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2024年7月20日凌晨,便利店不幸被盗,郑某向县公安局报案。随后,作案人被抓获并退赃4000元,郑某已领取。郑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保义务,导致其遭受损失,于2024年10月1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物业未尽安保义务需担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物业公司存在以下违约行为:

1.未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

2.未严格执行24小时门岗值守;

3.安保人员存在脱岗失职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公司未尽基本安保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犯罪嫌疑人已退赔4000元,且原告未能举证证明额外损失,故物业责任免除,判决驳回郑某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家观点】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小区保安未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导致犯罪分子进入小区实施盗窃。因此,从合同履行的角度来看,物业公司存在过错,未尽到应有的安保义务。

尽管物业公司并非盗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但根据法律规定,其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未能退还部分的损失予以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物业公司责任的合理划分,既考虑到物业公司并非盗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又强调了其在安保义务履行不到位时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与物业公司都应从本案中汲取经验教训。物业公司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安保义务,加强管理,确保小区安全业主则要在遭受损失时,及时保留充分证据,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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