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丨电梯故障导致业主受伤,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5-03-26 09:30 | 来源: 重庆邦民律所 | 次数: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电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经调查,电梯故障是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导致设备老化,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定期检修的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因此,物业公司应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应对电梯故障导致的业主受伤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义务。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是否应对电梯故障导致业主受伤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日常维护和检修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也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妥善维修、养护和管理。
撰稿人丨蔡艳秋律师
校稿人丨何雷律师
审稿人丨冉晓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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