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公示小区公共收益,一物业公司被罚3万!
发布时间:2023-09-13 09:06 | 来源: 北大物业讲堂 | 次数:
本案被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未整改且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法规。德化县住建局经研究决定,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予以厦门佰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物业企业不良行为予以信用扣分。
《民法典》明确
本文转自互联网,版权和观点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敬请告知!
标签:
来源:https://cqpma.com/rdzx/6688.html
返回列表 推荐新闻
- 2024-04人合月海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
- 2024-04幸福99国际健康颐养中心(JG-A2-3/03地块一期)项目
- 2024-03酉州田园归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评审结果公示
- 2024-03“最美年味”小区摄影赛评审结果公示
- 2024-03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燃”长橡佳园消防演练圆满完成
- 2024-03渝黔铁路安置房(暂定名)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3金融城5号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3轻轨上城小区物业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2科学城置业·龙湖·风栖湖畔项目售楼部采购物业服务中选候选人公
- 2024-02天安数码城产业三期项目招投标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