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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物协召开物业行业垃圾分类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8-06 22:12  |  来源: 涪陵物业管理协会  |  次数:

为切实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解决物业行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产生问题,7月20日下午区物业协会邀请区房务中心物业行业科、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和城乡环卫科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垃圾分类交流座谈会,大诚物业等12家企业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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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听取各企业在垃圾分类日常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小区垃圾桶数量设立标准不明确,没有统一标准;二是小区垃圾清运数量的统计有困难;三是对垃圾分类台账的建立;四是垃圾清运和垃圾清运责任需明确;五是各街道要求签订承诺书不切合垃圾分类实际;六是业主分类投放意识淡薄;七是相关部门的宣传支持力度不够;八是执法检查程序不合理;九是希望在经费上给予企业一定支持;十是垃圾分类没有固定统一标准;十一是建议执法部门对垃圾分类检查出台规范性模板,企业对标对表落实执行;十二是建议垃圾分类工作以街道、社区为主,物业企业配合实施;十三建议垃圾分类按照试点时候的模式进行;十四是建议区城市管理局建立统一完整的联络方式。其次区城市管理局就各企业提问进行现场回复,一是每个小区需至少设一组四分类垃圾桶,较大小区内约2000-2500户设立一组四分类垃圾桶;各小区每栋楼出入口设立一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新购置桶的颜色、标识按国家标准进行配置,原有旧桶颜色、标识不正确的桶,需张贴正确标识(正确颜色及标识见附件《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导》);二是小区垃圾数量,企业需要根据自身运行实际,每天记录垃圾产生数量,并建立好台账,台账表格已发协会;三是垃圾清运目前在区环卫中心备案登记的较大企业有6家公司,有需要企业可以联系垃圾清运;四是经费问题,部分街道已经在着手购置垃圾桶补充物业小区,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投入约400万元在城区部分小区内合适位置建设近300个分类收集亭;五是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街道加大对物业小区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六是距离垃圾站较近的小区自运垃圾,由各物业企业自己建立好收运台账,暂不列入生活垃圾清运企业执法检查范围;七是小区垃圾清运以合同为主,谁签订谁负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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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物业行业科周科长提出,一是建议区城市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要合理化,按照执法流程进行,不要直接就开处罚决定书,对执法过程发现问题,给企业提出来,先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在进行处罚;二是建议区城市管理局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扭转业主观念意识淡薄问题;三是企业要切实履职履责,加强与街道和社区多联系、多沟通,多汇报在垃圾分类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寻求支持和解决办法;四是企业在接待执法部门检查时,要细心耐心的听取意见,并对所提出问题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指引


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指引

确定检查对象→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检查内容:

1、指定垃圾分类投放地点→违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案由:XX未指定投放地点案);

2、根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放置收容器(违则、罚则同上,案由:XX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器案);

3、保存分类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溢出或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理或者补设,并保持周边环境清洁(违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罚则同上,案由:XX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器案);

4、交由资质单位收集、运输,签订合同(违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案由:管理责任人将其他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理案);

5、及时制止混收已分类垃圾(引导性条款,无违则罚则);

6、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违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罚则第六十三条,案由:XX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案);

7、发现收集运输单位违法,及时报告(引导性条款,无违则罚则);

8、建立台账,如实记录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违则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第六十四条第(三)项,案由:XX未建立或者未如实记录管理台账案);

9、是否办理许可。(违则第三十一条,罚则第六十二条,案由:未取得相应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案)

检查对象:个人(产生者责任)

检查内容:指定地点投放、分类投放(违则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案由: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注:多次,情节严重;


检查对象:收集、运输单位

检查内容:

1、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违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罚则第六十三条,案由:XX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案);

2、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引导性条款,无违则罚则);

3、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引导性条款,无违则罚则);

4、收集、运输工具应当密闭、整洁,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违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罚则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案由:XX未在运输工具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类别案);

5、将生活垃圾运输到指定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违则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罚则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案由:XX未将生活垃圾运输到指定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案);

6、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收运量、作业时间等合理配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确定运输频次(引导性条款,无违则罚则);

7、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违则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第六十四条第(三)项,案由:XX未建立或者未如实记录管理台账案);

8、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引导性条款,无违则罚则);

执行其他操作规程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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